医院党支部重大事项议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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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党支部重大事项议事制度

医院党支部重大事项议事制度5篇

第1篇: 医院党支部重大事项议事制度

重大事项议事规则

 

为了加强和改进地方志编委会党组的集体领导,坚持和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进一步提高议事决策水平,更好地履行工作职责,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和中共四平市委关于《中共四平市委常委会决策重大事项议事规则(试行)》及中共四平市委组织部《关于切实做好党委(党组)决策重大事项议事规则制定工作的通知》精神,制定本规则。

一、决策重大事项的基本原则

1、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从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和市委保持高度一致,做到有令即行、有禁即止。

2、认真学习国家的宪法和法律,坚持在国家的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保证国家的宪法和法律在地方志编委会的贯彻实施。

3、研究和组织学习上级的各种指示、决定,结合工作实际,不打折扣地认真贯彻执行。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

4、严格遵守“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实行集体议事和会议表决,坚持党组统一的集体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确保民主集中制的贯彻落实。

5、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坚持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实施科学决策。

二、决策重大事项的议事范围

主要包括7个方面15项:

(一)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

1、传达学习中央、省委、市委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重大决策部署,结合本委实际,认真作出贯彻落实的决定和安排意见。

2、研究落实市委要求委党组讨论决定的问题。

3、研究落实省地方志党组要求市地方志党组讨论决定的问题。

(二)讨论研究全委工作的重要问题

(三)关于干部任免奖惩及调动等事项。

4、讨论决定委里科级以下干部的选拔任用。

5、研究确定向上级推荐干部人选。

6、研究拟定呈报职称评聘、各种表彰、奖励人员。

7、研究拟定人员调动事宜。

8、研究决定重大违纪案件的处理意见。

(四)重大投资项目。

9、研究决定10000元以上的非常规性财务支出。

10、研究决定购置5000元以上的办公用品。

(五)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问题

11、讨论研究群众反映的违法违纪案件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

(六)制定出台重大制度、规定。

(七)按有关规定应由党组集体决定的其它重大问题。

12、研究确定招商引资项目和政策。

13、研究制定或调整党组成员工作分工。

14、党组集体廉政建设制度、工作制度的制定和完善。

15、其它应由党组会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问题。

三、决策重大事项的基本程序

1、提出预案。预案通常由相关职能科(室)在广泛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集思广益的基础上,提出拟决策的重大事项,拟定初步方案后交分管的党组成员提出,特别重大或比较复杂的、敏感的事项,应提出两个以上可供比较的决策预案,待党组书记审核同意,提请委党组会讨论决定。

2、科学论证。凡涉及地方志全委财务支出、干部选用、群众切身利益等问题时,党组成员要带头搞好调研,充分听取和采纳专家、学者、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坚持从实际出发,用事实说话。

3、沟通酝酿。会议议题和有关材料一般提前3至5天发给党组成员,以便预先熟悉情况准备意见。除干部任免事项外,尽量避免临时动议。

4、召集会议。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至2次,遇有特殊情况可临时安排。会议由党组书记主持,书记不能参加会议时,可委托其他党组成员召集主持。会议须有半数以上成员到会方能举行。遇有特殊问题急需决议而党组成员不过半数时,可拟议初步意见,办公室征求未到会党组成员的意见,经三分之二以上的党组成员同意后,也可作出决议。列席会议人员根据会议议题由党组书记确定。

5、集体议事和会议表决。会议先由分管成员或有关职能科(室)介绍预案及提出理由、论证结果等情况,然后安排充足时间让党组成员对议题进行讨论。讨论决策中,要充分发扬民主,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充分发表个人意见。与会人员对议题应当发表同意、不同意或者缓议等明确意见和理由。表决应采用投票表决方式,也可采取口头表决或举手表决方式,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决定。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党组成员人数的半数为通过。未到会成员的意见不计入票数。如少数党组成员因故未参加会议,应将讨论决定及时通报,并充分尊重他们的意见。对需要决议的问题产生分歧时,一般应缓定,进一步调查论证、商讨和沟通,必要时向上级请示后,再作决定。决策后,经实践证明不妥的,适时开会讨论修订。

讨论决定的事项,涉及与会人员本人及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

对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党组会议的,党组成员可以临时处置,事后应及时向党组会报告。

党组会议作出的决策,需要复议的,应当经党组会超过半数成员同意后进行。

6、形成会议纪要。每次会议均作详细记录。对有关重要事项,根据需要由办公室或承办科(室)印发会议纪要。以党组名义上报下发的文电,由党组书记签发;
书记不在,由临时主持会议的党组成员审核签发。

四、决策重大事项的监督约束制度

1、责任制度。

党组成员都负有了解、参与重大事项决策,贯彻落实党组会议决议并对决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的责任与义务。党组成员在参与重大事项决策中,必须自觉执行议事规则,认真思考议题,充分发表意见,积极参与决策,对违反规则进行决策的行为,及时予以制止。对决策执行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纠正的意见和建议。

党组实行集体领导制度。个人无权决定由集体决定的重大问题。无权改变党组的集体决定。党组一经作出决议,党组成员必须带头认真贯彻执行,按照各自职责抓好落实,即使对党组会决议有不同意见或在执行中发现新的情况或问题,除在会上提出讨论重新作出决定外,不得有任何与决议相违背的言行。保留的不同意见可向上级组织报告。

2、自查制度。

党组半年要对重大议事规则的执行情况进行一次自查,主要采取“四查两看”:查重大事项是否列入决策范围、查是否履行了决策程序、查决议执行中党组成员贯彻落实情况、查所作出的决策是否科学;
看会议记录是否翔实,看文件是否按规定签发。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由党组书记在党组会上通报自查结果,研究制定整改措施。

3、群众监督制度。

对事关干部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决策前要进行预告,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决策后要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建立和拓宽民意信息反馈渠道,认真对待群众反映的意见和建议,责成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和处理,确实存在问题的,要及时整改,情况不属实的要向群众作出解释和说明。

4、责任追究制度。

对违反本规则的行为,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追究主要责任人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1)违反决策程序的;

(2)未通过集体议事和会议表决,领导个人擅自决策的;

(3)决策时不尊重班子多数委员意见的;

(4)不如实向党组会介绍情况的;

(5)未按上级党组织要求重新议事的;

(6)集体决策出现偏差和失误的;

(7)违反保密纪律的。

上述违反规定的行为,情节轻微的,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应当在党组会上进行检查,接受批评;
情节较重并造成后果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诫免谈话;
情节严重给事业造成重大损失的,按规定上报组织处理;
构成违纪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

第2篇: 医院党支部重大事项议事制度

重大事项议事规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对重大事项的研究,提高管理效益,保证领导班子议事和决策民主化、规范化,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逐步形成科学合理的议事决策机制,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议事规则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和完善实施校长负责制与发挥党组织保证监督作用相结合的领导体制,正确处理学校党政关系,维护领导班子的团结统一,促进学校各项工作的健康发展。

第三条: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对于学校中的重大事项,必须坚持由党政领导集体讨论决定,以保证决策的民主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第四条:对于重大事项的讨论决策,应当允许个人充分发表意见,集思广益。个人发表意见要实事求是,要有利于学校和教育事业的发展,符合党和国家的利益,符合政策、法规的要求,同时还应考虑到目前的条件和可能。

第五条:重大事项的主要内容是指:有关办学目标、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重大规章制度、重要改革措施、干部聘任、组织机构调整、招生及收费工作、教职员工奖惩、职称评聘、奖金福利分配方案、重大经费开支、年度经费预(决)算、高价值的教学设备设施的采购、重大基建项目、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等。

第六条:对上述重大事项的决策,必须经学校党政联席会议集体讨论作出决策。决定重大事项的党政联席会议至少要有3/4以上成员参加才能召开。非特殊情况,一般不得在校长书记其中一人缺席的情况下对重大问题作出决策。党政联席会议一般由校长召集主持,也可委托书记召集主持,根据议事内容的需要,可以指定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第七条: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重大问题之前,应将议题或有关文字材料提前1-2天送至参加会议的成员,以便做好议事准备。

第八条:对重大事项在开会决策之前,要坚持走群众路线,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对所涉及的议题可以通过召开教师代表座谈会等形式进行多方面论证,反复征求意见,为决策奠定群众基础。

第九条:对涉及学校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措施、教职工队伍建设、校内人事分配制度改革以及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等问题,事后还要提交教代会审议通过。

第十条:对分歧意见较大、群众反响强烈的议题,在非紧急情况下,一般应暂缓作出决定。由校长或书记组织人员进行专题调研,待统一思想认识后再复议表决,切忌草率决策。

第十一条:在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策时,如有不同意见,要按照发主集中制的原则,坚持少数服从多数,必要进可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获得到会人数2/3以上票通过为有效。

第十二条:党政联席会议作出决议后,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个人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或按正常渠道反映,但不得在言论和行动上反对或抵制集体作出的决议。

第十三条:重大事项在实施过程中,要定期向教职工公开进行情况,完善监督机制,增强工作透明度,事后要通报结果。

第十四条:学校党政干部要尊重和支持校长书记的工作,接受校长书记的指导。领导干部之间要讲政治、讲学习、讲正气、讲支持、讲谅解,加强合作,维护团结。

第十五条:校长书记要支持党政干部大胆开展工作,敢于负责,认真听取党政干部的工作汇报和建议,及时掌握决议的实施情况,如发现问题或不妥之处,应提请党政联席会议复议。

第十六条:党政联席会对决议进行复议时,必须事先征得2/3以上成员同意后,方可重新召开会议研究变更事项内容。

第十七条:党政领导对没有经过集体讨论的重大问题,不得乱用组织名义随意拍板决策。临时处理的突发紧急事项,应及时向支委会议或党政联席会议汇报。

第十八条:学校重大事项的决策,必须按议事规则办事,因不按议事规则擅自作出的决策,对学校造成损失的,要追究个人的责任。

第十九条:党政联席会议记录要完整,对重大事项作出的决议,要形成规范的文字材料,需要教育局领导机关掌握的,要及时报送区教育局办公室备案。

第二十条:本议事规则在必要时,经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可以对部分条款进行修改。 

第3篇: 医院党支部重大事项议事制度

党支部议事规则

1、村党支部议事形式为支部大会和支委会,凡属党支部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支委会应提出初步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

2、支部大会、支委会由支部书记主持,支部书记因故不能到会可由副书记主持。

3、支部大会由全体党员参加,支委会由支部委员参加。在讨论和研究工作时,根据工作需要,也可吸收不是党员的村民委员会成员,其它村级组织的负责人或入党积极分子列席参加,必要时,可邀请上级党组织领导参加会议。

4、支部大会、支委会在召开前,应将会议召开时间、地点、议事内容等通知与会人员。

5、参加会议人员都能发表意见,表明态度,对所议事应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作出决定。议定重要问题进行表决,获得应到会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才能有效,对于重要议题发生争执,经过讨论还不能统一认识的问题,应暂缓作出决议或决定,会后进一步酝酿,在取得基本一致后,再讨论表决,必要时,可报告上级党组织。

6、讨论决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首先应征求村民代表意见,并按《村民委会员组织法》的规定程序和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

7、支部大会和支委会均要有专人负责记录,对议事时间、地点、参加人数、缺席人数、主持人、表决结果等内容均应记录在案,会后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原始记录,与会人员对议事过程、会上发表的不同意见等需要保密的内容不得公开。

8、经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党员个人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也可向上级党组织反映,在没有重新决定作出新的决议的情况下,必须无条件按照决定执行。

9、每个党员都要积极支持和尊重支部书记的工作,接受支部书记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支部书记和支委成员应按照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制,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10、支部书记要精心组织指导党员大会和支部委员会决议、决定的实施,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承担责任,并迅速采取相应措施。

民主生活会制度

1、村支委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生活会,镇党委派员进行指导帮助。

2、每次民主生活会之前,要及时和镇党委沟通,确定好主题。

3、每次民主生活会都要集中解决一、二个实际问题。

4、民主生活会参加对象为党员村干部(非党村干部可根据情况吸收参加)。每次民主生活会前,要广泛征求党员、群众意见,将时间、议题通知参加会议人员,做好准备。

5、支委成员要敞开思想,畅所欲言,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剖析原因、分清是非、研究解决,要通过民主生活会弄清思想、解决问题,团结同志,促进工作。

6、做好记录,会后要将记录报送镇党委。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村党支部对党员每年组织一次民主评议,上级党组织派员参加,加强指导和监督。

2、民主评议党员要以《党章》和《准则》为标准,实行党员自评、互评、群众评议和组织评议相结合。

3、要及时通知党员做好参评准备,督促外出党员按时返回参加民评,确保党员参评率达95%以上。

4、在民主评议中,党支部或党小组要注意启发党员联系思想实际,正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每个党员都要写出自评材料,用党员的标准检查总结自己的思想和工作,在自评的基础上,通过党员互评、群众评议和组织评议,定出党员的格次,然后报镇党委审定。

5、对优秀党员每年进行一次表彰;
对不符合党员、依照有关规定,分别采取教育帮助、限期改正、对其退党、党内除名等方式进行严肃处置。

6、民主评议结束时,党支部要搞好工作小结,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报镇党委汇总归档。

党员服务承诺制度

一、承诺主体:村党支部和有承诺能力的党员;

二、承诺内容:1、村党支部以创建“红旗单位” 和“五好”党支部为目标开展承诺。2、有“双带”致富能力的农民党员。在传授技术、领办和创办经济实体、扶贫帮困、服务等方面承诺;
无职党员,在思想教育、文化宣传、卫生保洁、社会治安、民事调解等方面承诺;
流动党员,在提供致富信息,组织劳务输出,支援家乡建设等方面承诺。

三、承诺制定:按照“一定、二审、三公开”的规程确定承诺内容。“一定”即拟定承诺内容。“二审”即公开审查、组织(大会)审查,承诺拟定后,在本村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审查。村党支部的承诺由镇党委审查,党员个人承诺交付党支部审查,经党员大会参会人员半数以上同意,确定承诺。“三公开”即大会公开、书面公开、公示公开,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四、考核评议:实行定期督查、指导和考评,原则上一季一公示,半年一点评,年终一考核,年度考评按照自评、互评、支部大会讨论通过的程序进行,考核评议分满意、较满意、一般、不满意四个档次,考评结果应予公开,对考评中成绩优异、表现突出的给予必要的物质和精神奖励。

党员组织生活制度

一、“三会一课”

1、支委会,每月召开一次,由村党支部书记主持,主要内容: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支部党员大会决议、讨论、研究,决定本村重大事情,总结部署工作;
研究培养、发展新党员和自身建设等问题。

2、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由村党支部书记或副书记主持,主要内容:听取、讨论和审查支部工作报告,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本村贯彻执行的计划和措施;
接收新党员和讨论预备党员转正;
提出党员的奖励和处分;
选举产生新的支委会、增补、撤销委员;
讨论和决定支部的其他重大问题。

3、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由党小组长主持,主要内容: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学习文化、业务知识和科学技术知识;
讨论上级党组织和党支部的决议,落实各项任务;
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配合支部做好具体党务工作;
分析群众思想状况,研究如何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4、上党课,每季度进行一次,主要内容对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性、党的基本知识、时事政治、科技文化等方面的教育。

创先争优制度

一、为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发扬党内积极因素和进取精神,增强党性观念,提高党员队伍素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基本要求:一般结合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和“七一”活动开展评比表彰;
根据党章规定,结合我村支部实际情况。制定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条件或根据上级党组织制订标准,推荐、评选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
把评比表彰同加强教育管理结合起来,以精神鼓励为主,制订创先争优的规划和措施,做到季度检查,半年初评,年终总评。

三、评选表彰的程序:1进行动员教育,讲清目的、意义、条件;
2召开大会评选;
3支委讨论,报上级审批;
4采取物质奖励与精神鼓励相结合的形式进行表彰,以精神鼓励为主,通过适当方式宣传先进事迹,号召全体党员向他们学习。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1、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2、把发展党员工作纳入党支部重要议事日程,经常分析情况,搞好规划,原则上每年发展1-2名新党员,培养3-5名入党积极分子,注意吸收优秀青年、妇女入党,重点在农村致富能手和创业青年中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3、党支部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科学发展观、党的基本路线和基础知识的教育,并指定两名正式党员对其进行培养帮助,负责组织必要的政审。

4、对入党积极分子必须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才能列入发展对象,经支委会讨论同意拟接收为预备党员的积极分子和即将转正的预备党员要进行公示,以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

5、党支部讨论吸收新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时,必须按党章规定程序进行,经过支部党员大会通过,报县委组织部审核和镇党委审批,做到手续齐全,材料完备。

党支部基本任务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组织党内外的干部、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接受的任务。

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技、文化和业务知识。

三、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观念,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四、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意见和建议;
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五、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发现、培养和推荐他们中间的优秀人才,鼓励和支持他们在新农村建设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六、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引导,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吸收优秀分子入党。

七、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法政纪;
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员制度,不得侵犯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

八、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抗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

村党组织建设“五个好”的目标

一、领导班子好。领导班子能够自觉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廉政勤政,奋发有为,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村党组织书记应具有带头致富和带领农民群众共同致富的能力。

二、党员干部队伍好。共产党员能够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基层干部能够发挥骨干带头作用。

三、工作机制好。各项制度完善,管理措施到位,村党组织和村委会关系协调,工作运行规范服务高效。

四、小康建设业绩好。农村经济持续发展,农民收入增加,集体经济实力增强;
各项社会事业协调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成效显著。

五、农民群众反映好。基层干部尊重农民,爱护农民,诚心诚意为农民群众办实事;
工作措施符合群众意愿,工作作风和工作实绩得到群众满意,党群关系密切,党组织得到群众拥护。

第4篇: 医院党支部重大事项议事制度

重大事项议事规则和议事程序

为了提高党支部领导班子议事和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逐步建立和完善科学合理的议事决策机制,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事务公开的要求,制定本支部重大事项议事规则及程序。

一、议事原则

1、民主集中制原则。所重大事项的决策,必须由领导班子成员和职代会成员参加的集体讨论决定,存在不同意见时按民主集中制原则决定。

2、国家利益、集体利益、群众利益为重原则。某一事项决策时如出现单位利益与国家利益相冲突时,应以国家利益为重;当出现职工利益与单位利益冲突时以财政所利益为重;当个人利益与大多数群众利益相冲突时,以大多数群众利益为重。

3、调查研究原则。重大事项决策前,有关责任部门要经过调研,搜集相关资料,在议事办公会议上详细陈述。

4、密切联系群众原则。事关所发展的重大规划、关乎职工切身利益的规定等事项在提交职代会之前,先将方位意见稿发给相关科室,广泛征求意见,在取得大多数职工认可后再行职代会表决。

5、个人服从组织原则。对已通过议事办公会议审议的决策,如个人有不同意见的可作保留,也可通过正当渠道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但不得有行动上或言论上的过激行为。应当服从集体决定,协调有关部门完成决策规定的任务。

6、事务公开原则。重大决策在执行前通过所事务公开渠道向全体职工及社会公开,决策的执行结果也要公开。

二、议事程序

1、会前确定议题,做好会务准备。

2、议事办公会的参加人员包括所领导班子成员、年老同志、职代会成员等。

3、会上由负责人通报议题内容,然后对议题进行充分讨论。与会人员都要发表意见,表明态度,列席人员也可以发表意见;因故未到会的成员的意见,可通过书面或其他形式表达。

4、会议由主持人视讨论情况决定可否进入表决程序。意见比较一致时,可进行表决;意见分歧较大时,应暂缓表决,待进一步调查研究、充分协商后讨论决定。表决一般可采取口头、举手、记名投票和不记名投票方式。

5、议事办公会议可根据所讨论的事项的性质、涉及范围、必要性等因素考虑是否将表决结果提交职代会审议。如果是一般事项可在支部会上通报后直接进入决策公示环节。

6、做好会议记录。详细记录会议内容,明确落实相关责任及实施办法。

7、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做好向上级领导的汇报工作,并适时向职工通报。

8、建立详尽的文档,一事一档。文件草拟、资料收集、过程记载、结果记录等文档管理工作主要由所办公室负责。

基层党组织五个基本

——健全基本组织。依托所党建工作平台,建立健全财政所基层党组织,发挥党支部的领导核心作用,支持和保障党支部、工青妇等群团组织按照法律法规和各自章程开展工作。

——建强基本队伍。建立健全选拨任用、教育培训、激励保障、监督管理机制,提高党员干部素质,优化党员队伍结构,加强后备人才和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素质合优良、结构合理、管理有序、作用明显的党的基本队伍。

——开展基本活动。着眼于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作用,继续开展季度创先争优树标兵活动,深入推进“城乡互联、结对共建”活动。党支部每半年开展一次组织或民主生活会,每季度上一次党课,每年开展一次党员党性分析活动;制定党支部理论学习计划,开展一次围绕单位发展、行业作风、单位形象、服务水平的讨论活动,做好党员示范岗、党员优质服务承诺活动;围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开展送技术、送温暖活动,制定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积极参与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群众性文体活动、纪念活动等。

——完善基本制度。完善所党建工作制度、活动制度、选举制度、党员教育服务管理制度、联系服务群众等制度体系,建立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长效机制;健全智能更新党支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严格民主集中制原则议事决策;规范单位“三公开”政策,定期公开党务、政务、财务等重大事项,对发展党员、评选表彰、组织处理及党内其他重要事项进行公示,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落实基本保障。按照改善条件、优化环境的要求,建立稳定规范的基层党建工作组织保障、阵地保障、经费保障、政策保障等保障机制,确保基层组织正常运转,党建活动有效开展。所支部要将党建工作经费列入单位全年管理经费预算,确保工作落实。

五好党支部

一、领导班子好

支部班子政治坚定、团结协作、开拓进取,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支部书记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熟悉支部工作的基本内容,掌握支部工作的基本方法,能够正确处理业务工作与党建工作的关系,做到同布置、同落实、同检查。

二、队伍素质好

1、要大力加强党员队伍的建设,造就一支政治过硬、作风优良、业务熟练的党员队伍。

2、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原则,做好新党员的发展工作。

三、党建制度好

坚持从严治党的方针,建立健全党支部的支部委员会议制度、党员大会制度、组织生活制度、思想工作制度、民主评议制度、报告工作制度、谈话提醒制度、党员轮训制度、党课制度等各项工作制度,并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形成依靠制度加强党支部建设的良好运行机制。

四、思想作风好

全体党员应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倾听群众呼声,诚心诚意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实行政务公开、承诺服务,努力提高机关工作效能。继承和发扬艰苦朴素、厉行节约的优良作风,保持清正廉洁。

五、工作业绩好

党支部要坚持党建工作推动和确保卫生事业发展的工作思路,带领全体党员和干部积极投身于本职工作中,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工作,献计献策,为卫生事业多作贡献。

优秀共产党员“五个先锋”

一是自觉学习的先锋。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学习新知识、新技能,不断提升党性、提高素质。

二是执行政策的先锋。积极响应党组织号召,坚决把党组织要求和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在推进财政工作、服务大局上起示范带头作用。

三是服务群众的先锋。作为行政管理人员,要公平公正办事、踏踏实实做人,自觉维护公共利益和群众正当权益;。

四是爱岗敬业的先锋。在本职岗位上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带头争创佳绩。

五是遵纪守法的先锋。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带头弘扬正气、维护稳定,争当文明守法好公民。

党员先进性具体标准

第一,政治过硬,做坚定理想的表率。坚定正确的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的立身之本。党员要坚定解除人民疾苦、确保人民安康的信念,要竭尽全力除人民之病痛,助群众之安康,维护行业之形象,我们要在实践中,自觉经受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考验,坚持远大目标和完成现实任务结合起来,扎扎实实地做好每一件工作,努力争创一流的业绩,做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的表率。

第二,牢记宗旨,做无私奉献的表率。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财政行业共产党员的宗旨。作为共产党员,必须带头自觉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党和人民利益高于一切,发扬人道主义精神,临危不惧,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做全心全意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表率。

第三,开拓创新,做促进发展的表率。共产党员要坚持科学的发展观,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勇于开拓,积极进取,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去探索卫生事业的改革与发展新途径、新方法、新措施,带领广大群众不断战胜困难,做促进财政事业改革与发展的表率。

第四,勤奋学习,做攀登高峰的表率。当今世界科技进步日新月异,共产党员要带头刻苦学习,不断掌握新知识,积累新经验、增长新本领,做先进文化的倡导者、传播者、实践者的表率。

第五,爱岗敬业,做争创一流的表率。财政工作是一项特殊的工作,涉及到千家万户,共产党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意识,忠于职守,爱岗敬业,精益求精,优质服务,扎实工作,做争创一流工作业绩的表率。

发扬党员先锋模范的榜样作用

一、做政治坚定、道德高尚的榜样;

二、做爱岗敬业、创新发展的榜样;

三、做知识广博、业务精通的榜样;

四、做深入基层、体察民情的榜样;

五、做敢于直言、善于纳谏的榜样;

六、做任劳任怨、无私奉献的榜样;

七、做秉公办事、维护稳定的榜样;

八、做遵纪守法、为政清廉的榜样;

九、做文明礼貌、品行端正的榜样;

一十、做求真务实、勤政为民的榜样。

党建工作制度

1、每年年初制定党建工作总体规划及总体目标任务,规划紧紧围绕服务单位业务发展这个中心,把党的建设和本单位实际紧密结合起来。

2、根据总体规划和总体目标任务,制定具体目标任务,分阶段组织实施,抓住重点,实行分类指导。

3、落实上级党组织制定的规划,结合本级党组织实际,按照本级党建工作区域,给每个班子成员划分出“责任区”,明确班子成员分工,制定班子成员个体目标任务。

4、党组织定期督促、检查、考核本级领导班子成员“责任区”和下属党小组党建工作。

5、党组织定期召开专题例会,讨论党建工作制度,针对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次会议一个议题,采取观摩现场,交流经验,分析问题等方式方法,有针对性地突破工作瓶颈。

6、建立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党组织成员要分别在各责任区进行帮扶指导,使党员领导干部在一线指导党建工作成为一项经常性工作。

7、党支部书记亲自抓好一个“责任区”和一个联系点,并联系一个党员和贫困户,以点带面,推动整个党建工作。

8、明确“党组织集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副书记具体责任、分管领导直接责任”四个责任主体。

9、党组织要落实党组织的各项活动经费,组织党务干部进行系统的集中培训,规范党组织办公室的硬件建设,配齐配合电教设备等,抓好党建相关制度上墙。

基层党组织工作制度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三、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四、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五、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发现、培养和推荐他们中间的优秀人才,鼓励和支持他们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六、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在生产、工作第一线和青年中发展党员。

七、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法政纪,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

八、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九、领导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团组织开展工作。

一十、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事项。

党支部工作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党的财政工作方针,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坚持“两手抓”,积极推进财政事业的发展。

二、支部成员要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要深入实际密切联系群众,及时解决和处理有关问题。

三、认真贯彻执行《支部工作条例》,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加强和改善群团组织的领导。

四、定期召开支部会议。

五、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增强支部的团结协作功能及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

六、抓好党的建设,做好发展新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工作,注重培养选拔德才兼备的年轻干部。

七、加强理论学习。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及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自觉地应用理论指导实践。

党支部议事制度

一、每月定期召开一至二次支部会,全体支部成员必须到会参加,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迟参加。

二、支部会讨论某项议题时,要做到事前有准备,坚持原则,实事求是,积极发言,不得持保留观望态度,要做到少数服从多数,局部服务整体,不武断专行,一人说了算。

三、定期召开研讨会,集体研究工作的难题,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把民主集中制度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四、每次会议都要认真进行,要有高度责任感。会议要指定专人记录。并将原始记录整理存档备查。

党支部书记工作职责

党支部书记负责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其具体工作职责是:

1、负责召开支部会和党员大会;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认真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将党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会、全体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2、了解掌握党员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有针对性对党员进行形势教育、时事政策教育、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3、检查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和执行中出现的问题,按时向支部委员会、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4、经常与支部委员和同级行政负责人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相互配合,支持他们的工作,协调单位内部党、政、团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5、抓好支部委员会的学习,按照召开支部委员会的民主生活会,加强团结,搞好一班人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党员学习制度

一、每次组织党员学习时,所有党员不得无故迟到或缺席,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人员应做到事先请假,但以后要及时补课。

二、学习要认真,人人要有学习笔记,学习要有专人记录,并将原始记录整理存档备查。

三、每个党员每月至少写一篇学习体会。

四、要定期检查学习笔记,了解、掌握党员的学习情况,对学习认真的要给予促进,以转变其学习态度。

五、除集体学习之外,每个党员要坚持自觉,学习政策理论及业务知识。

六、每周五下午为固定的党员学习日。全体党员都应按照时参加,不得借故缺席,不得中途退场,不得早退,保证学习效果。

七、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凡违反上述条款者将视其情况予以经济处罚。

党员管理制度

一、要求党员必须按时参加党支部活动,积极发言,做好记录。

二、党员必须认真执行党的决议,努力完成党组织交赋的各项任务。

三、党员必须按规定主动按时交纳党费。

四、党员每月要向党支部汇报一次思想工作情况,反映群众正当要求,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

五、每半年要召开一次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六、党支部要认真对每个党员的思想工作情况进行考察。

七、加强对外出党员的管理和教育,党员外出期间应按期交纳党费。

党员示范岗制度

一、要求每位党员在本职岗位上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做到“一个党员,一面旗帜”成为工作上的标兵。

二、开展形式多样的为党旗添光彩活动,使“创先争优”活动真正从形式和内容上落实到位。

三、开展党员“一帮一”活动,做到有帮教计划、有帮教内容、有帮教措施、有帮教措施、有帮教目标,达到工作上促进,生活上帮助的目的。

四、每年进行重温入党誓词,使每个党员更加牢记党的宗旨、强化党员意识。

五、定期组织党员活动,每月确定一天为党员活动日,结合本单位实际,开展学习、讨论、做好事等活动。

六、建立党员示范岗活动室,进行组织学习,谈心等党员学习交流园地。

七、开辟党员服务区。推出党员为您服务项目,发放党员服务承诺卡。

发展新党员制度

一、党支部坚持把组织发展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做到每半年讨论发展工作一次。

二、全面保持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常数,经常吸收他们参加党课等形式的活动,增加他们对党的基本知识并分配一定工作,在实际工作中接受考察锻炼。

三、严格按照“坚持条件、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十六字方针,将成熟的积极分子及时列入发展对象,按党章的规定,做好接受新党员工作。

发展党员工作程序

1、本人自愿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2、党组织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3、党组织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年以上的培训教育考察;

4、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

5、确定两正式党员做该同志介绍人;

6、填写入党志愿书;

7、党支部委员会进行审查,并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

8、召开党支部大会进行讨论,作出决议,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9、上级党组织派专人同申请人谈话,作进一步考察;

10、上级党组织集体审批;

11、被批准入党的预备党员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

12、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向党组织提出书面转正申请,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报上级党组织批准,转为正式党员。

三会一课制度

1、党员大会每半年召开一次。学习上级党组织有关文件,讨论党组织工作计划,听取党组织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决定党组织的重大问题。

2、党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由支部书记主持,讨论决定党组织的日常工作,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决定。

3、党支部会每两月召开一次。由党支部书记主持,学习时事政治,结合实际,讨论党员联系户情况,传达贯彻党组织的批示和决定。

4、党课一般每季度组织一次。采取培训、辅导、参观等形式,学习党章、党的基本知识、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党的方针政策及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知识。

组织生活会制度

1、按照党章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活动,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

2、党员领导干部要过好双重组织生活,既要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又要参加党委(总支)单独召开的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

3、党员因外出学习、进修,半年之内可持党员证明信在所在单位参加组织生活,临时出差不能参加组织生活的,回单位后补课,并向组织汇报学习、思想、工作情况。

4、党员因长期患病不能参加正常的组织生活的,党组织可指定专人负责联系,向他们传达组织生活的内容,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患精神病的党员,患病期间,可暂停他们的组织生活,保留其党籍。

5、根据离、退休党员年老体弱的特点,安排他们过组织生活要适当,保持每月一次支部会。

6、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察看期间仍要参加组织生活(但无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支部大会决定开除党籍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人,在未经党委批准之前,仍可参加组织生活;
支部通过接收为预备党员,在党委批准入党后,才能参加组织生活。

7、党员无故二至三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的,除提出批评、帮助外,本人必须在支部会上作深刻检查;
四到五个月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除本人检查外,要根据情况给予一定的党纪处理;
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以上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就被认为自行脱党,支部应决定予以除名,报镇党委审批。

民主生活会制度

1、民主生活会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由党支部书记召集主持。

2、民主生活会召开的地点、时间和议题要提前三到五天通知全体党员和上级党组织。

3、生活会要根据中心议题,避免把生活会开成工作汇报会。

4、针对生活会反映出来的问题,要制定改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5、民主生活会后,要及时整理会议记录,在五到七天内将会议情况上报上级党组织。

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

1、党员领导干部的民主生活会,是党支部领导班子召开的,以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主要内容的党内政策生活会议,民主生活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2、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和任务是:结合思想、作风、工作、学习等方面的实际,认真对照检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定,检查民主集中制原则,履行工作职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密切联系群众、求真务实、真抓实干、遵纪守法、艰苦奋斗、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分析根源,研究制定整改措施。

3、民主生活会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和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增强原则性和思想性。领导班子成员要围绕主题,敞开思想,畅所欲言,开展同志式的批评。通过民主生活会,统一思想,改进作风,加强监督,增进团结,提高依靠自身力量解决矛盾和问题的能力。

4、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一般应邀请行政负责人参加,也可邀请部分党员、群众代表列席。

5、党员领导干部要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即要参加所在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也要参加所在党总支的组织生活会。

民主集中制度

1、决定重大问题,在进行集体研究决策前,要先将相关情况在内部进行通报,使班子成员有充分的思考时间,相互协商、交换意见,避免准备不充分、仓促议事的现象。

2、凡是党组织决策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要召开咨询会、座谈会、听证会,或通过个别访谈的方式,邀请领导、专家、下级单位负责人和部分群众代表参加,反复征求意见。

3、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必须由会议决策。党组成员必须全部参加会议,表决时,同意人数必须达到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才算通过。

4、决策形成后,在执行过程中,党组织要严格执行程序,确保不省略、不颠倒其中任何一个环节,确保决策执行的科学化和民主化。

5、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党组决策形成后,明确每个领导成员所负的责任,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在其职权范围内迅速处理,遇事敢于负责,协调各个方面抓好落实。

6、重大问题未经党组织讨论表决而作出决定的,个人有责任制止,并向上级党组织反映情况,提出纠正意见。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党的基层组织按照有关规定,定期组织党员开展民主评议的一项活动,是根据从严治党的方针,把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融为一体,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基本制度,是新时期从严治党、纯洁组织,提高党员政治素质,保持党的先进性的重要措施。

2、民主评议党员活动一般每年进行一次。

3、民主评议党员应坚持实事求是,坚持民主公开,坚持平等的原则,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让广大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并认真听取党内外群众的评议意见。民主评议党员原则上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

密切联系群众制度

1、以支部所属建制为联系范围,按照入党联系人联系对应入党积极分子,其他党员分别联系普通群众的原则,每位党员至少联系1名群众。本支部所在单位党员数多于群众数时,可以按党小组联系群众。

2、党员要虚心听取所联系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并及时向党组织反映,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

3、开展谈心活动。党员要经常主动找所联系群众交心谈心、交流思想。做到每2个月对所联系群众谈一次话。向他们宣传解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随时掌握所联系群众的思想状况、家庭生活情况,及时帮助解决他们的困难和问题。

4、各级党组织每年召开一次群众座谈会,听取关于“党员联系群众制度”的落实情况,并对“党员联系群众工作”进行民主评议。

5、应将党员联系群众“一帮一、一对一”结对情况逐级上报。上级党组织定期检查一次党员联系群众工作落实情况。

重大事项议事表决制度

1、重大事项决策、本单位规划、年度计划及目标任务等,本单位内部重大改革方案措施、涉及本单位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涉及本单位敏感事项的规章制度和考核奖惩的制度和修改等。

2、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资金使用 ,凡单位购买办公设备和各类基建工作的费用在1万元以上的由所支部集体讨论。凡5万元以上的现金支付必须经支部讨论、全体党员大会通过报上级党组织同意。

个人重大事项向组织报告制度

一、支部成员认真抓好分管的工作,若遇到重大问题时,必须向支部书记汇报。

二、相关人员若要调整工作岗位,必须经支部研究决定,得到同意后方可调整。

三、对新调入人员的工作安排问题,必须经支部会研究决定,根据各方面的情况择优安排工作。

四、在每月召开的议事会上要相互交换工作意见,使一些问题得到及时解决,尽量把一些不该发生的事情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

中心组学习制度

中心组学习是坚持干部在职学习制度的有效形式之一,是不断提高干部思想理论素质,帮助干部及时、准确把握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是加强干部能力建设的主要载体和抓手。为切实加强领导干部的理论学习,努力提高素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一、健全学习组织

1、理论中心组所党支部支部成员组成,其他有关人员根据需要经理论中心组组长同意后,可列席中心组学习。

2、理论中心组组长由支部书记琚德锋同志担任,李传龙同志任副组长,由党支部委员闫勇同志任理论中心组秘书。

3、理论中心组接受上级党组织及其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二、制定学习计划

中心组的集中学习安排由中心组组长确定学习时间和内容。学习内容主要包括:

1、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等。提倡读原著,在全面、准确领会把握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上下功夫。

2、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纪、党规、中央、市委和市财政局党组的重要会议精神及领导讲话和指示精神。

3、围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学习教育理论、法规、政策。特别是有关教育工作会议的精神要及时学习。

4、根据工作需要,提高干部的综合素质,特别是提高干部的业务水平、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学习有关财政、经济、科技、管理、法律等方面的知识。

三、完善学习形式

坚持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学习讨论与导读相结合,文件学习与辅导报告、观看影像资料相结合,组内学习与党员会学习相结合,理论学习与专题调研相结合,采取研讨、录像、专家报告、实地考察调研等多种形式。充分利用校园网络,提供相关的学习资料。

四、落实学习要求

1、计划和内容落实:中心组学习要有计划和主题,主题和材料事先下发,每次学习都要事先确定重点发言人,重点发言人要提前认真准备,力戒空泛议论,保证学习质量。学习讨论要有记录,学习情况列入干部的年终考核中。

2、时间和要求落实:中心组学习原则上每月集中学习不少于一次,在规定的学习时间要妥善安排好工作,学习时做到理论联系实际,理论指导实践,认真准备、积极发言、做好学习笔记。

五、严格学习制度

1、考勤制度。建立考勤签到制,中心组成员在集中学习时原则上不能请假,每个中心组成员要做中心发言,全年平均参学率不低于90%。要做好学习记录。

2、考核制度。中心组成员要联系自己的工作实际,结合专题学习,每年撰写1篇以上理论学习文章或调研报告,作为检验学习成果的依据。干部参加中心组学习情况作为干部年度考核的内容,干部述职时要汇报一年学习的主要体会和收获。

3、检查制度。中心组组长每年负责对中心组成员的学习考勤、学习笔记、学习成果和其他学习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纳入年终考核。要及时推广总结典型经验,不定期组织一些理论学习研讨和交流活动,积极推荐优秀的理论文章参加各级各类评选。

4、立档制度。中心组学习情况的原始材料,包括学习制度、学习计划、签到簿、学习记录、学习材料、成员学习笔记和学习成果等都要整理归档,妥善保管备查。

琚湾财政所党务公开制度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推动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密切党群关系,促进科学发展,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保障广大干部、职工和党员的民主权利。特制定学校党总支党务公开制度。
一、党务公开的基本思想
    1、充分相信群众,依靠群众。
    2、集思广益,广开言路。
    3、对重大决策做到程序公开、内容公开。
二、党务公开的内容
    凡需要支部会研究决定的重大问题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除涉及保密的内容外,都要向群众公开。主要包括全局工作、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五个方面的具体事项以及多数党员群众认为有必要公开的非保密的党内其他事项。
三、党务公开的程序
    党支部在做出重大决策前要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
重大决策过程中,要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利益关系;
重大决策做出后要向群众公示,形成群众共识,赢得群众支持。
四、党务公开的形式
   根据内容不同可采取不同的公开形式。一是会议公开,即通过会议形式向群众宣布公开内容;
二是公告公示,即通过文字告示形式向群众公开。
五、党务公开的基本原则
   (一)党务公开要以发展党内民主、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加强党内监督为重点,不断扩大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提高党组织的执政能力。
   (二)党务公开要坚持真实性。公开的内容要真实、全面、具体。
   (三)党务公开要具有针对性。仅适宜在党内公开的,要通过总支有关会议和通报等形式进行公开;
可向社会公开的,要在党务公开栏、政务公开栏中公开。
   (四)党务公开要突出时效性。常规性工作每季度公开一次,阶段性工作完成后及时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重大事项经上级党组织审批后公开。
   (五)公开期间,安排专人负责收集整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处理和或是情况予以再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琚湾财政所政务公开制度

 

一、政务公开的工作目标

(一)增强政务公开透明度,维护干部职工权益。

(二)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关口前移,防微杜渐。

(三)全面落实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

二、政务公开的基本原则

(一)注重针对性。凡事关干部职工切身利益以及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都要实行公开。

(二)坚持真实性。公开的内容必须真实,严禁弄虚作假。

(三)讲究时效性。政务公开时间要与公开内容相适应。

(四)强调操作性。从实际出发,讲究实效,不搞形式主义,便于群众知情,利于群众监督。

三、政务公开的内容和任务分解

(一)决策公开。主要包括重大工作部署、重大改革举措、重要事项办理、重要会议决定的落实情况等。(此项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二)经费收支情况。主要列明各项费用的年度预算数、已使用数和当时结余数,每月定期公开。(此项工作由财务室负责)

(三)基建工程、大宗物品采购、重大财产处理情况。(此项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四)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主要包括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此项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六)经过会议研究决定应该公开的其他事项。(此项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四、政务公开的形式

(一)政务公开的形式要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做到规范有序,注重实效,公开的时间要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做到经常性的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的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的工作随时公开。

(二)政务公开一般采取召开干部职工大会、专题通报、设立政务公开栏、公示等形式进行,也可采取其他灵活多样的形式。

五、政务公开的组织领导

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支部书记、主任琚德锋同志任组长,支部副书记、副主任李传龙同志任副组长,其他支部成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制定政务公开的实施方案;
牵头组织研究和解决政务公开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第5篇: 医院党支部重大事项议事制度

重大事项议事决策制度

  为进一步推进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着力改善两个环境,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深化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紧紧抓住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关键环节,以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为核心,以岗位风险防控为基础,以加强制度建设为重点,健全完善领导班子议事决策工作制度,提高领导班子的决策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水平。结合救助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此项领导班子重大事项议事决策制度。

一、议事决策的原则 

(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不断提高预防腐败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二)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结合实际,改革创新工作。

(三)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凡属单位系统内的重大事项,必须由支委会和班子会集体讨论决策,任何个人或少数人都无权决定重大事项。

  (四) 坚持民主集中制,遵循“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按照先行调研、周密论证、集体议事、会议表决的程序,作出集体决策。

(五)如对重大事项发生不同意见,一般应暂缓作出决策,待进一步调查和交换意见后再行决策。

二、议事决策的范围 (本制度所指重大事项为:) 

(一)重大决策:

1、根据上级重要文件、会议精神及重大决策,研究制定本单位贯彻落实的意见和措施;
 2、讨论干部评职进级、工资调整的方案;
 3、研究审定职工福利待遇的意见;
4、研究审定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的处理意见。5、发展规划、计划及全站性、政策性的重大问题: 

(二)人事、机构变动及干部的任免:

 1、研究班子成员的分工及调整等问题;
 2、研究审定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设备配置;
 3、研究干部人事推荐、任免、调整、奖惩、学习培训及人员录用等问题。

  (三)财务收支计划和大额资金使用:

  1、研究审定年度收支预算、财务决算;
 2、讨论审定1万元以上支出资金的使用意见和固定资产的处置意见。  

(四)重大项目建设:

1、研究决策重大项目建设计划,招标投标等事项。

三、议事决策的事项 

(一)领导班子会议由站长主持,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办公室主任或相关科室负责人列席,不定期召会议,如遇重要事情可随时决定召开。 

(二)凡研究决定重大事项的会议,须领导班子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到会方可召开。

(三)会议的议题和召开的时间确定后,由办公室应提前通知班子成员,重大问题尽可能让班子成员有较多的准备时间。   

   (四)会议表决时,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表决结果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并做好会议记录。 

    (五)会议通过的决策、决定和文件,须经站长同意签字后方可传达、执行。 

四、议事决策的程序  

(一)确定议题。单位主要负责人确定需要集体研究的重大事项,由办公室提前通知班子成员和有关人员做好准备。 

(二)沟通酝酿。议题确定后,由分管领导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准备上会材料(包括方案材料和论证材料),同时,将议题内容及有关材料提前送达与会人员,保证与会人员有足够时间熟悉情况。 

(三)召开会议。会议由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或其指定的领导班子成员召集并主持。 

领导班子成员应按时出席会议,非领导班子成员根据需要列席。会议先由分管站长或相关科室列席人员介绍上会材料,然后安排足够的时间对议题进行充分讨论。讨论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应当最后发表结论性意见,须听取其他领导班子成员的意见后再表明自己的观点。 

因故未到会领导班子成员的意见,可用书面形式在会上表达。与会人员的讨论意见和未到会领导班子成员的书面意见,要全程记录清楚。 

(四)会议表决。会议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逐项进行。对各项议题应议而有决。表决采取口头表决或举手表决的方式进行。每位班子成员的表决意见需记录在案。干部人事等敏感问题,可进行无记名表决。未到会领导班子成员的书面意见不计入票数(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会议列席人员不参加表决。 

讨论决定的事项,涉及与会人员本人及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 如对重要问题有不同意见,除情况紧急必须按多数人的意见执行外,一般应暂缓表决。会后再进行认真的调查、论证和沟通,适时进行表决。

决定干部的任免或提名,应逐个进行讨论决定。如原拟定人选被否定,应由按规定的程序重新提出人选,不能由个别班子成员临时动议,仓促做出决定。 

(五)作出决策。重大事项表决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形式,按表决意见形成会议决议,赞成票数超过应到会领导班子成员的半数为通过。 

(六)形成纪要。重大事项决策会议应指定专人负责记录。除有特殊保密需要的议题,内容可以从简,会议纪要须记录每个议题的讨论、表决情况及最后决定。 

会议主持人否定多数人意见作出最后决定,须在会议记录中注明详细情况。 

五、 议事决策的纪律 

(一)对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会议进行集体决策的,分管领导可临时处理,事后应及时向领导班子报告。 

  (二)会议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应由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负责督促、检查和落实。对决策进行重大调整或变更,应重新按照本规则规定的程序集体讨论决定。   

(三)根据会议决定,明确由相关科室负责落实的,分管站长应及时传达,办公室需明确掌握落实重大事项的具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提出建议落实的时限,对落实情况及时跟踪督办,启动跟踪反馈和评议制度。各承办科室必须将重大事项落实情况及时向站领导班子作出书面报告。 

(四)领导班子议事内容,事前不得泄露,事后不得擅自公开,对领导班子议事的情况不得外传。 

(五)会议形成的决议,领导班子成员个人无权改变,必须无条件执行,不同意见允许保留,但在行动上不能有任何反对的表示。在执行中如发现新的情况需要复议,经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同意后,可提交决策机构复议,但在没有重新做出决定前,不得有任何与领导班子会决议相悖的言论和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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